我国实行的法定夫妻财富制为婚后所得共同制,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夫妻各方的一切收入和获得的财富,除夫妻个人特有财富及另有商定以外,均归夫妻共同一切
“私房钱”属夫妻个人财富还是夫妻共同财富?
《婚姻法》规则夫妻财富制度以法定财富制为主、商定财富制为辅。夫妻财富制的商定必需以书面方式停止,在婚姻当事人世未订立关于财富的商定或商定不明白、无效时,适用法定夫妻财富制。我国实行的法定夫妻财富制为婚后所得共同制,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夫妻各方的一切收入和获得的财富,除夫妻个人特有财富及另有商定以外,均归夫妻共同一切。夫妻个人特有的财富是指夫或妻一方单独一切的财富,即与****不可分割的财富以及为个人职业或生活所需,不宜双方共同一切的财富。
“私房钱”是夫妻一方个人积存而不为对方晓得的钱财,其性质与《婚姻法》所规则的夫妻个人特有财富有所区别,如婚姻当事人世未订立关于“私房钱”的商定或商定不明白、无效时,应适用法定夫妻财富制,即应认定为夫妻共同一切。